
为了宣传推广国内知名品牌,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市场用户满意度好的产品,正确引导消费,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生产企业的正当利益,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,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于2006年开展“全国用户满意品牌”宣传推介活动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单位条件:
1、坚持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,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;
2、产品质优,曾多次荣获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奖项;
3、产品销量大,市场占有率高,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满意度;
二、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:
1、如实填写《申报表》(复印件);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;注册商标(复印件);
3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(复印件);
4、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要有认证、生产、卫生等许可证明(复印件);
5、国家、省、市、自治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企业评定、获奖的复印件和其它荣誉证明材料。
三、单位受益及宣传方式:
企业申报后,经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审核通过后,授予“全国用户满意品牌”荣誉证书和标志牌,有效期一年,企业可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宣传,并在“中国打假维权”网站为入选企业制作网页为期一年的发布,在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宣传。被宣传推介的企业缴纳相应的宣传活动费用。本活动由北京华夏诚源国际品牌策划中心负责承办。
四、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:
地 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西区14号天创科技大厦811A室
邮 编:100080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
电 话:010—62698139 62698127 62698136 监督电话:010--68396505
传 真:010—62698032 62698023 联 系 人:商铭晖
负责人:王 嘉